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已排查1852家!绍兴开展专项整治行动

绍兴发布 2022-05-28

近日,绍兴市金融办根据线索配合公安等部门展开联合执法行动,成功预警了一起涉及老年人的涉嫌非法集资事件。小布了解到,目前绍兴市正在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,立足网上网下两个战场,全力守护老年人的“钱袋子”。

在此次专项行动中,绍兴市有关部门将组织开展不间断网上巡查,整治利用互联网、手机App等设置“套路”,诱导老年人“消费”“投资”等涉诈问题隐患,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及账号。

向老年人兜售所谓的“保健品”,是常见的养老诈骗问题。整治涉老“食品”“保健品”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,加强市场监管,依法查处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也是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之一。目前,绍兴市市场监管局已启动专项行动,摸排各类企业、门店1852家,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涉老领域涉诈问题隐患,严厉打击涉老“食品”“保健品”等领域市场乱象,整治规范一批涉老领域经营不规范、存在诈骗苗头的机构和企业,并针对保健食品许可、涉老产品宣传、违规营销、虚假广告等研究制定了精准摸排、定向监测、综合施治等具体措施。

绍兴多地公安发布通告


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

关于征集养老诈骗

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经党中央批准,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,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诈违法犯罪。为确保我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依法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,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“养老钱”,现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,面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。一、线索征集范围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养老产品”、宣称“以房养老”、代办“养老保险”、开展“养老帮扶”等的名义实施诈骗、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、合同诈骗、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、销售、提供假药、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二、举报方式举报电话:110、13454588327;联系人:陈警官。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、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;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,将坚决依法严惩。特此通告。绍兴市公安局柯桥区分局2022年5月12日


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

关于征集养老诈骗

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经党中央批准,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,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诈违法犯罪。为确保我区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依法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,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“养老钱”,现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,面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。一、线索征集范围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养老产品”、宣称“以房养老”、代办“养老保险”、开展“养老帮扶”等的名义实施诈骗、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、合同诈骗、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、销售、提供假药、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二、举报方式举报电话:110、18705855813;联系人:程警官。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、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;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,将坚决依法严惩。特此通告。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2022年5月12日


绍兴新昌县公安局

关于征集养老诈骗

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经党中央批准,在全国组织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,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涉诈违法犯罪。为确保我县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效,依法维护好老年人合法权益,切实守护好老百姓的“养老钱”,现新昌县公安局成立专项行动办公室,面向广大群众征集线索。一、线索征集范围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养老产品”、宣称“以房养老”、代办“养老保险”、开展“养老帮扶”等的名义实施诈骗、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、合同诈骗、制售伪劣商品和生产、销售、提供假药、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。二、举报方式举报电话:110、17305756134;联系人:石警官。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、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;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;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,将坚决依法严惩。特此通告。新昌县公安局2022年5月13日


绍兴嵊州市公安局

关于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

为依法严厉打击侵害老年人各类诈骗违法犯罪行为,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,维护社会和谐稳定,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,嵊州市公安局决定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。现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征集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相关线索。一、线索征集范围以提供“养老服务”、投资“养老项目”、销售“养老产品”、宣称“以房养老”、代办“养老保险”、开展“养老帮扶”等为名,实施诈骗、集资诈骗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、合同诈骗、制售伪劣商品,生产、销售、提供假药、劣药等侵害老年人财产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。二、举报要求(一)举报人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,包含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、活动范围和主要事实依据等内容,以便调查核实。(二)举报人对检举、揭发、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者扩大事实,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,对恶意举报、诬告陷害他人的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三、举报方式电话:0575-110,15968531522(王警官)举报信件请寄:嵊州市剡湖街道官河横路258号(嵊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队,王警官)对举报人、提供线索者,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、依法保护;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,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惩、从重处罚;对包庇、纵容犯罪嫌疑人为其违法犯罪提供便利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特此通告。嵊州市公安局2022年5月1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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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班小布:姜京和资料:绍兴日报、越牛新闻、新昌公安、嵊州警方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编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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